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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新民局长在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颜新民局长在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颜新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 9:43:10

 

在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颜新民

(2008年6月24日)

同志们:

   在全市进入主汛期之际,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议,足见会议之重要。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山洪灾害防御暨水库除险保安现场会和全省“四无”电站清理整顿暨河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除险加固、“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水管体制改革和河道整治的下一步工作。等下,陈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围绕这五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历来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我市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年来,虽然我市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和网络,防治范围仍然有限,防灾手段仍然被动,防治难度仍然很大。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防御山洪灾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远近兼顾、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结合的原则,逐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进一步落实防御责任,强化防灾意识。在严格实行市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层层责任制的基础上,每座小型水库都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担任联系人,每座骨干山塘、小型水电站都要明确一名乡镇领导担任联系人。每座水库、水电站、尾砂坝都要明确行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联系领导和行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对水库、水电站、尾砂坝实行包干负责。要将山洪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落实到每个山洪灾害易发区、隐患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长效机制,通过检查、督导、绩效考核等方式,促进防御责任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一经发现问题,要严格追究,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值班巡查,把握防灾主动权。各地要切实加强24小时防汛值班,确保山洪灾害防御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山洪灾害隐患的巡查,巡查工作要认真细致,决不放过任何疑点,决不留一处死角,特别要加强暴雨前后期间的巡查;对于巡查出来的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强化应急处置,隐患未排除前必须派人24小时盯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报警信号,责任人应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各县(市、区)防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密切跟踪,指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加大山洪灾害易发区值班工作的抽查力度,督促各责任人上岗到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预案体系,夯实防灾基础。我市山洪灾害点多面广,全面治理难度大,近期山洪灾害防御只能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更加可靠的气象、水文信息;要进一步完善防御预案,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山洪灾害隐患普查,划定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转移路线,并加强演练,提高防御预案的可操作性,县、乡、村三级责任人都应尽快熟悉掌握预案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和预案的宣传培训普及力度,提高乡村两级干部抗洪救灾、组织指挥能力,促进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群测群防体系的形成。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增强防灾能力。在切实做好山洪防御各项非工程体系建设的同时,要针对性地辅以适当的工程治理,从根本上提高防灾能力。一是要加强对城镇、乡村建房和开发建设的管理,规范人类活动,加强规划,科学选址,大力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避免人类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活动导致或加重洪涝灾害。二是要加快安全隐患治理力度。据统计,全市目前还有432座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有191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70处易垮落、坍塌地段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有542座“四无”水电站没有完成整改,175座尾砂坝中有28个病险库、129个非法库,这些都是我市防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要严禁在山洪灾害危险区新建房屋,着手制订危险区群众搬迁安置计划,加快东江水库、江源水库移民的后靠搬迁进程。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提高防御实效。防御山洪灾害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和防办要充分发挥决策参谋、协调组织、技术服务的作用,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与宣传、发改委、财政、气象、水文、国土资源、安监、煤炭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同中央和省及市直有关单位的衔接,做好项目下达、资金拨付、监测预报、抗灾救灾、宣传报道等工作,加强与军分区、武警、消防的衔接,及时通报汛情灾情险情、及时协调抢险求援队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实现“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的目标。

    二、明确目标,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一)当前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是病险水库隐患不可忽视。水库是江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调蓄任务。水库出现病险,不仅降低对洪水的调控能力,削弱整个江河防洪体系的防洪减灾功能,同时,也使水库自身成为重大安全隐患,对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局部暴雨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加,病险水库的潜在危害越来越大。我市数量庞大的病险水库,已成为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最不稳定因素。
  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艰巨。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病险水库432座(中型12座,小型420座)。根据今年元月15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26日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会议的要求:五年内要基本消除现有的病险水库。我市的具体任务是:三年内完成国家规划内55座(其中:中型12座、重点小I型43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五年内完成省补规划内的55座(其中44座小I型、11座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及各地自筹资金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65座小II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即:5年内我们要完成375座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平均每年要完成75座。我们面临的前期工作、资金投入、建设管理强度之大,防汛度汛和安全生产责任之重,工程建设时间之紧,都是前所未有的。
  三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从近年来上级对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的稽察、检查和专项核查情况看,有的县(市、区)还存在着不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前期工作质量管理不到位,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建设管理工作力度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势必影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各项任务。

   一是明确2008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今年,省里下达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88座,我市争取开工建设95座:中型3座(大石、杨洞、莲塘),国补小一型水库27座,省补小一型水库9座,省补小二型水库3座,市县自筹资金治理的小二型水库53座。市局于6月3号以郴水发〔2008〕35号《关于下达2008年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通知》已下发到各县(市、区),对组建项目法人、前期工作、工程招标、办理质监和开工手续等进行了安排布置。

   二是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就目前来看,国家补助中型水库要求今年9月全部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该项工作进展较好;国补小一型水库由原来的9月提前到6月全部上报初步设计报告和初审报告,我市现在还有16座水库未上报,请各地及时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衔接配合,加快设计进度,在6月30号一定要完成;省补项目和自行投资项目的设计报告要求6月30号完成上报,但进展非常缓慢,有些县(市、区)还没有动手设计;对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国家补助的16座小一型水库要编制实施计划建议,并于6月30号前上报。尤其要强调的是,国家资金必须用于大坝防渗和结构稳定、输水设施改造、溢洪道进口加固。          

   三是严格招标投标规定。要尽快组建项目法人,中型水库原则上要以水库管理所为主组建,报市水利局批准;小型水库以县(市区)水利(务)局为主组建,报同级政府批准,报市水利局备案。任务内的所有小Ⅰ型水库可组建一个项目法人,但每座水库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和安全责任人。项目法人的法人代表必须要常到驻工地,不能搞挂名代表。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整合人力资源,省水利厅下发了湘水办〔2008〕27号《湖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招标投标细则》和湘水建管〔2008〕52号《关于国家规划内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项目实行打捆招标和集中招标的通知》。中型水库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由省水利厅组织项目法人商定招标代理机构,在长沙实施统一招标;小一型水库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由市水利局组织项目法人商定招标代理机构,在郴州市实施统一招标。

   四是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是按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前提。近年来由于建材价格和人工工资大幅上升,增加了资金筹集的难度,据摸底,真正落实配套资金的只有个别县,大部分县(市、区)省补和自筹资金治理的项目还是空白。希望各县(市、区)水利(务)局要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近期水利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向政府汇报力度,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确保工程建设投资需求。
   五是加强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中型水库由省质量监督站受监,国补小一型水库由市质量监督站受监,其它项目由县质量监督项目组受监。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调整充实人员,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两人为专职质量监督员,项目多的县(市、区)还要有2-3人兼职质量监督员。要对本县(市、区)项目进行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三检”责任人,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要随时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六是强化对参建单位的监督。项目法人要建立现场管理机构,现场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人员进行考勤,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记录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通报其单位,并要求予以更换或处罚。市水利局将重点检查项目法人的现场管理机构、管理行为、查阅管理记录。近期,省水利厅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内容。        

   七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大量病险水库同时开工建设,影响安全度汛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责任更大。各县(市、区)务必要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大坝安全责任制,制定大坝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水库建设期安全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要妥善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安全运行、度汛的关系,坚决防止在建项目垮坝事件的发生。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水库限制运行和安全度汛计划,不得超限蓄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必须空库迎汛。

   三、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四无”水电站的清理整顿

  (一)目前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对“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高度重视。6月5日,省水利厅召开了全省“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会议,会上对进一步加强违规电站的清理整改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近年来,全市水利部门针对清理整顿“四无”水电站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基础工作,先后起草制定下发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违规建设农村水电项目的通知》、《郴州市治理整顿“四无”水电站实施方案》,市水利局成立了农村水电项目清理整顿协调领导小组,2007年4月在全市水利局长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13日,召开了郴州市治理整顿“四无”水电站动员大会。去年8月以来,全市水利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基本上摸清了底子。据初步统计,全市已建、在建水电站共有1197处,清查出“四无”水电站785处,占电站总数的65.58%。其中,北湖61处,苏仙30处,资兴132处,桂阳114处,永兴37处,宜章71处,嘉禾6处,临武45处,汝城133处,桂东129处,安仁27处。目前全市对清查出来的“四无”水电站整改基本到位的只有100个,还不到1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四无”水电站普遍存在手续不齐,资料不全,建设管理过程中缺乏监督,工程质量差,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大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兴建;无设计、个人私下设计或无资质单位设计,未进行招投标,无资质队伍施工,无监理、无质监、无验收等。有的业主施工时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方案,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意改变坝型,增加大坝高度,增大库容,扩大装机容量。桂东的五里坳电站、临武的茶里岩一级电站和资兴的州门司两江电站,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从清查情况来看,全市785处“四无”水电站中,无规划同意批复的有668处,占85.1%;无立项批复的有320处,占40.76%;无工程占河许可批复的有667处,占85%;无水资源论证批复的有522处,占66.5%;无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有383处,占48.79%;无初步设计批复的有436处,占55.54%;无竣工验收的有685处,占87.26%。

  (三)下一步清理整顿工作安排。

   一是明确清理整顿目标任务。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总的原则是:全面清理,彻底整改,不留死角;分级管理,分类处理,分步实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腾空库容停止运行,所有“四无”水电站在汛期必须限制水位运行,必须拆除的一律强制拆除。“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总的目标是:在年底之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具体如下:6月底之前对我市的水电站,不论大小,建设年代,必须一处一处地进行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同时对清理出来的“四无”水电站,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对需要腾空库容或需强制拆除的下达命令或法律文书,并执行到位;7月份,各县(市、区)要对“四无”水电站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督查情况报市水利局农电处;8月份,市水利局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发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水利部门;业主需补办有关复核手续或大坝安全鉴定等手续的,11月份之前全部整改到位,届时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拆除;12月份对“四无”水电站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在此期间,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每个月月底要定期上报“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进度,市水利局汇总后,向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二是落实清理整顿工作责任。在“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期间,对清理出来的“四无”水电站,装机容量5000千瓦及以上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整改处理意见,报省厅审批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业主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到位后,由省厅牵头组织验收,需要腾空库容或控制水位的调度指令由省防办负责下达,需要联合执法的由省厅水政执法监察总队牵头进行;装机500千瓦以上(含500千瓦)及5000千瓦以下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整改处理意见,报市局审批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业主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到位后,由市局牵头组织验收,需要腾空库容或控制水位的调度指令由市防办负责下达,需要联合执法的由市水政执法支队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装机500千瓦以下的,整改处理意见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提出,需要腾空库容或控制水位的调度指令由县(市、区)防办负责下达,需要联合执法的由县市区水政执法大队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落实“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同时,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四无”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认真落实好“三个一”即:一名行政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套应急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三是严格把握整改要求。省厅在去年出台的整顿方案基础上,今年又以湘水农电〔2008〕18号文件,对“四无”水电站存在的无规划同意批复、无工程占河许可批复、无水资源论证批复、无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无初步设计批复、无竣工验收等6个突出问题分别作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在采取严格措施,确保电站度汛安全的同时,要严格按照省厅具体处理意见,积极帮助业主进行整改,完善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我市“四无”水电站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清理整顿任务十分紧迫。从清理的情况看,我市“四无”水电站不仅数量多,而且存在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心。大家知道,2008年5月29日,临武县茶里岩一级电站发生引水坝溃坝事故,造成2人死亡数人失踪的重大事故,引起了国家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因此,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不能马虎了事,应付上级部门检查。要把它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清理好整顿好;把它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和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身先士卒,带头整改。我市的“四无”水电站有相当一部分是我们水利部门的干部职工集资或参股建设的。在这次清理整顿过程中,首先要对我们水利人的“四无”水电站进行整改,特别是水利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责,身先士卒,带头整改;不能搞特殊化、优惠化、关系人情化;要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清理整顿,要为其他电站业主作出表率,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我们对“四无”水电站的整改决心。

   三是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对“四无”水电站进行了多次督促检查,今年市局结合汛前检查和水库度汛安全检查,对“四无”水电站的整改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但是整改工作进展不大,效果不佳,除了业主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不予配合以及由于职能不明,监管乏力等外部因素之外,我们也存在顾虑太多,信心不足,措施不硬等情况。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做好“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不管困难有多大,问题多复杂,都要将“四无”水电站清理好整顿好。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确保“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加快工作速度,提高清理整顿效果,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首先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要加强协调,水政水资源、防办、河道管理、水政监察、农电、工管、水保、质监、纪检等内设机构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清理整顿的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其次,要借助外力,加快清理整顿的进度,可以联合工商、电力企业等其他部门共同进行清理整顿,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对拒不配合的“钉子户”予以打击。各县(市、区)要根据清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按照不同整改要求,倒排时间表,同时做到监督检查到位,针对检查情况,进一步提出对策,加快整改,确保按期全面完成任务。

   四、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根据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要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在“两费”落实、社会保障、内部改革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革进程。

   (一)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

   尽管目前有些县(市、区)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中遇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我们必须坚定信心。近年来,国家、省、市专门就水管体制改革多次下发了文件,关键是看全市水利部门的工作力度,只要大家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全市水利部门一定要把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放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思考,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水利职工合法利益的角度来谋划,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利职工队伍,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

   (二)摸清底子,明确工作重点。

   目前,全市39个大中型水管单位在完成“两定”、“两费”测算工作的基础上,均已出台由政府核准的改革方案。截止4月底,39个大中型水管单位共核定编制832名,实际落实人员经费1169.6万元,占应落实数的79.1%;已落实维修养护经费583.7万元,占应落实数的83.3%;计划分流人员1480人,已分流635人,占42.9%;2822名水利职工中已进社保人数1925人,占68.21%。全市有22个水管单位出台了《管理所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所站要有专人养护队,制定了渠道和渠系建筑物的养护标准,确定了养护人员的职责和划段范围,实行百分制考核,并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了内部管养分离,占总数的55%。青山垅灌区管理局、安仁大源水库等水管单位采取以编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的办法,全面实施了内部改革。

   虽然我市水管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后劲明显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两费”落实不到位。全市公益性水管单位人员经费大多数是差额拨款或定额补贴,只有少部分是全额拨款,离改革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全市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缺口较大,由于受地方财政紧张制约,无法足额到位。二是社保欠帐多。全市还有占30.34%的水管单位职工未办理社保,已进社保的1945人中未续保的占相当大比例。三是管养分离差距大。大多数水管单位管养分离还停留在单位内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养分离。四是内部改革进展慢。大多数水管单位人员分流基本上未启动。下阶段,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必须破解这四大难题,市局决定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相对滞后的县(市、区)由局领导牵头负责实行重点指导。

  (三)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一是要把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分级负责制,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市、区)水管单位改革;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内水管单位出台改革方案、核定编制、落实两费、推进内部改革和人员分流。市水利局相关科室按照业务分工分块负责。水利科负责抓好水库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工管站负责抓好灌区管理单位和提灌泵站的体制改革工作。按水利部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立项安排要有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要有政府下拨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的文件及拨款单,今年年底前人员经费和工程维护费必须全部落实到位。各地在向市、省和中央申请项目安排时要一并上报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对改革未到位的县(市、区),将不予上报项目,对已立项的,与财政部门衔接,推迟下拨项目资金。

   二是市水利局拿出15万元作为水管体制改革奖金。对按要求提前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县(市、区)水利(务)局,经本单位申请、省市验收合格后,将给予2-3万元的奖励。

   三是继续把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纳入“芙蓉杯”、“郴江杯”水利竞赛考核范围和年终评先重要条件。今年“芙蓉杯”、“郴江杯”评比要继续将水管体制改革纳入考核内容,个人评先也要将其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该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必须到市政府向分管副市长专题汇报,水利局长要自觉退出年终评先,还必须到市局专题汇报,说明原因。

   市局将定期通报全市水管体制改革督查及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应每月上报一次改革进度。市局将在7、9、11月开展三次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进行排队。对于改革进度连续两次排在末两位的县(市、区)水利局长要写出书面说明;对于改革进度连续三次排在末两位的县(市、区)水利局,取消其评先评优及目标管理奖资格,还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规范秩序,进一步加大河道整治力度

   近年来,我市河道管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一是无证采砂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部分河道乱采乱挖出现了反弹现象;二是少数采砂船虽然办理了作业许可证,但是不按照规定的时间、作业方式和范围采砂,既没有按照规定清除尾堆,又没有交纳清除尾堆押金,造成新的阻水障碍,影响河道行洪;三是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有待加强,各县(市、区)的审批工作仍然没有有效规范;四是由于河道管理工作基础薄弱,执法力量不强,执法力度不大,河道违法案件仍然突出,严重影响水事活动的正常开展;五是对中小河流治理,上级和本级投入不足,河道清淤扫障、堤防建设和中小河流流域的综合治理由于缺乏资金无法治理,中小河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防洪安全。下一步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法制建设。要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河道管理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河道管理和河道综合整治的规划工作,用3-5年时间建立较完善的河道管理法制体系,使河道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进一步做好河道管理规划工作,科学管理河道。一是在已掌握资料的基础上,摸清河道的真实情况,必要时开展一次河道普查,制作电子档案,编制相应的水系图和工程分步图;二是要编制河道规划,强化科学管理。在编制岸线利用规划时,既要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又要考虑岸线利用对防洪、航运、供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是广泛开展水法规宣传,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自觉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和对河道典型案例查处过程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水法律意识,为河道管理创造一种良好的氛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河道管理部门要坚持建立健全对河道的日常巡查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流域提防、工程及河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违法活动。

   五是突出抓好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针对前段我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来一次再动员再鼓励,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少数认识不到位、河道采砂问题严重、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方,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要突出重点整治。对严重影响防洪安全、公路桥梁两侧、城区、边界矛盾突出区域、媒体多次曝光长期得不到整治的采砂行为,各地要列为整治重点,同时要做好人大有建议、群众意见大、交通要道、城区等河道的整治工作。三要切实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章项目,要切实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一验收,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章项目进行通报,重点督办。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河道内违法行为,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执法中要注意加强横向联系,各地除了要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外,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有效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效率;同时,要建立巡查和举报制度,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河道内违法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号码,以便群众对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同志们,目前我们正处于防汛的关键时期,水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增强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水利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农村发展稳定的使命感,以及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发扬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拼搏精神,全力做好今年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除险加固、“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水管体制改革和河道整治等各项水利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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