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冬发同志在2006年全市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 刘冬发同志在2006年全市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9 9:33:58 |
同志们:
我们这次召开全市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会议精神,总结“十五”期间全市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明确“十一五” 期间全市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目标,部署2006年全市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要求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鼓劲的会议、务实的会议、创新的会议,下午,大家还要分组进行讨论,明天将组织大家进行执法培训。下面,我就水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两个方面的工作讲以下意见:
一、关于水政水资源工作
(一)、“十五”期间我市水政水资源工作回顾
5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厅的指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积极探索、实践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和依法治水工作,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齐心协力,奋发进取,水政水资源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抓水法规宣传,水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及水法制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搞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市、县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正确把握水法宣传主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面向领导宣传与面向群众相结合,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制定专项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翔实、生动活泼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从市到县都开展了规模宏大的宣传活动。特别是近几年,宣传声势进一步扩大。2004年,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围绕 “人水和谐”的宣传主题,依靠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新《宪法》和《行政许可法》宣传,市局在长富利超市广场前设置宣传台,向市民提供水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宪法》、《行政许可法》、《水法》宣传资料600多份。据统计,2004年,全市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张贴标语、横幅6000多条,召开各类座谈会15次,电视报纸宣传40多次。2005年,各地进一步加强了水法律法规宣传的领导组织工作,市局安排了宣传培训经费5万元,编制了《水政水资源政策文件汇编》2000多册,举办了取水用户年检年审座谈会,宣传水利法律法规,举办了水利系统骨干水法学习培训班。在水周宣传期间,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要求,突出重点,突出宣传主题,市委李新泉副书记在《郴州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市政府陈海平副市长发表了电视讲话,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经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和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参加了纪念座谈会,进一步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两区区委、政府和局机关、闹市区等重要地段悬挂了1 2个气球条幅和2 O多条横幅宣传水法律。县(市、区)在宣传上也突出了特色,北湖区、桂阳县在去年下半年结合边界地区综合整治,采取送法上门、以案说法、集中重点人员办班学习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宣传。安仁县结合学习《水法》,2003年10月1日,组织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参加县城城市防洪工程的义务投工。2005年水法“宣传周”正值该县传统节日“春分药王节”的好时机,他们利用腰鼓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宣传,其它各县(市、区)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送法下乡、基层业务培训、张贴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地宣传了水利法律法规,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过硬,形式多样,效果明显,不少县(市、区)将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到了村、组和基层水管单位。通过坚持不懈的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一方面,各级领导水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干预相对减少;另一方面,全市广大公民依法治水和保护水资源意识普遍得到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大大增强。
2、抓机构队伍建设,水政监察组织体系初具规模
五年来,全市各地根据水利部、水利厅的要求,稳步推进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组建了基本执法队伍。目前全市水行政执法体系已初具规模,市县都组建了水政监察队伍。市局成立了水政监察支队,县市区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全市水政执法人员达到177余人。二是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组建执法队伍后,各县市区加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倡导和推动文明执法。每年,从市到县都举办了各类培训班。三是加强了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支(大)队基本配备了水政监察车。各县(市、区)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执法装备和设施的配备,近年来,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大多都配备了电话、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去年,市局为每个县配置了一台水政办公用的电脑。培训的深入、装备的不断完善,使各县的执法条件大大得到改善。特别值得一提是嘉禾县在推进水政监察队伍机构体系、规范化建设、装备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3、抓依法行政,水行政许可逐步走向规范
从2001年以来,市局就积极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清理工作。2004年,加快了行政许可规范化操作和管理工作,通过集中清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主体和依据,开展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到2005年7月,初步形成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新机制。目前市局保留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21项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项目,下发文件明确了具体承办相关责任科室和审批权限及范围。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了《郴州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郴州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试行)和《郴州市水利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试行)。对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审查、决定、期限与送达、公示、档案管理、听证和监督检查、过错追究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行政许可的依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2004年6月,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派人进驻市政务中心,设立水利行政许可窗口,实行水行政许可项目集中、统一受理。在郴州水利网站设立了行政许可专栏,在网上公布行政许可便民告知书、行政许可条件及程序公示书、申请书示范文本,逐步推行电子政务和网上受理申请。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能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设立水行政许可窗口,及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两年来,全市水利系统未发生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违法违纪行为。2005年,市局把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的水行政许可窗口列为郴州市水利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试点单位。
4、抓水政执法,水事秩序得到全面好转
市县二级水政监察队伍成立后,认真履行职责,对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破坏水利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开展了执法活动,查处了大量案件。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31起,受理行政复议66件,调处纠纷512起,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执法工作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查处拒缴水资源费案件。2004年,市局通过处理大小东江水电厂、华润鲤鱼江电厂拒缴水资源费等案件,突破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难点,使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在全市得到了正常开展。各县市区也下大力气,严厉查处拒缴水资源费行为,确保了水资源费顺利征收。二是重点查处小水电站建设方面违法行为。2005年,借助市人大“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活动开展的机会,组成水利、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检查组到每个县(市、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帮助处理重大案件,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通过与桂阳法院协调,桂阳的大富电站、枫树电站违法建设案件,得到了强制执行。各县市区也开展了这方面的活动,依法停建了一批工程,理顺了审批程序,使小水电建设回到了依法建设的轨道。三是重点查处河道管理方面的违法案件,河道乱采乱挖乱倒乱建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保证了河道行洪畅通。市局与苏仙区联合执法,取缔了东江河3艘无证采砂船,确保了华润鲤鱼江A厂取水发电的正常运行。永兴与资兴交界的程江口河道乱采砂石的问题,市水利局、永兴县、资兴市协调一致,明确执法管辖问题后,一次处罚了4艘无证采砂船,并通过规范河道作业秩序,确保了边界的稳定和河道管理正常秩序。
各县市区分别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执法活动。苏仙区委、区政府在2003年,组织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对高峰水库周边乱采乱挖进行综合整治,拆除违法采矿井30多个、工棚70多座,确保了水库安全和水环境安全;在白露塘的东、西两河以及飞天山景区的翠江,开展了“水域严打”,使三条河道内过去非常严重的无证采砂、乱采乱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宜章、北湖联合开展了黄岑水库上游的矿业整顿。北湖、桂阳开展了鲁塘梨树下周边矿业整顿,对栖河河道采砂进行重点整治,强制拆除10条违法采砂船;北湖区还投资1060万元对鲁水河太山里支流进行一期治理,投资20万元清除同心河下眉桥段的河道障碍。资兴市水利局查处了卑记煤矿向宝源河乱倒矿渣案、永兴县水利局查处了便江河道乱采砂石等一大批大案。通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了水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水行政执法形象,促进了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秩序的好转,为水利事业的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水事纠纷处理方面,市县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对水事纠纷的调处力度。做到了主动、及时、公平、公正。市局对临武县棉花地、牛角垅电站,嘉禾县上坪水轮泵站等跨市水事纠纷,及时按程序向省厅汇报,做好相关工作。对跨县市的水事纠纷,汝城桂东的中泥坑-豆角垅水电站、北湖苏仙江口电站与良田大圳的矛盾,桂阳嘉禾的杨家田电站等纠纷,市县积极配合协调,大部分纠纷矛盾得不到了及时调解或处理。各县市区也协调处理了大量的水事纠纷,做到了有矛盾不回避、不上交,维护了社会稳定。
5、抓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保护全面开展
02《水法》和省《实施办法》修改后,特别是省政府166号令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了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一是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按照省市县三级管理权属和职责,依法进行了取水许可登记,全市共核查换发取水许可证612本。二是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计委、水利部15号、17号部长令,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按照要求进行了水资源论证。市局对汝城老坡口水电站、淇南水电站、宜章莽山水库二级电站、宜章县煤矸石电厂、临武县煤矸石电厂等重点工程取水进行了水资源论证审批。各县市区也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审批,规范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十五”期间,我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也已开始起步。一是配合省厅开展了湖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湖南省水功能区划的编制资料上报工作。二是启动了水功能区划和排污口普查工作,2005年,开展了珠江流域排污口调查登记、长江流域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三是按市政府的要求,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处理了永兴便江河水污染事件。四是按省厅要求,上报《湖南省水资源公报》、《湖南省水资源年报》资料。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临武县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排污口的调查登记工作进展快,成果好。
6、抓行政规费征收,水资源收费成绩显著
2003年省政府166号令和省物价局、财政厅128号文件颁布后,我市全面开征水资源费。全市各地一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宣传,一方面,办理物价收费许可证,组建收费队伍,着手征收水资源费。各县市区水政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排除各种阻力,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迅速打开局面,2004年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 220万元,2005征收374万元。水土保持两费和河道采砂费也取得了较大成绩。县级征收率达到了90%以上。其中,苏仙区、桂东县、宜章县、临武县在规费征收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征收率达到了95%以上。
“十五”期间,大家为全市水政水资源工作做出突出的成绩,水政工作的地位提高了,能力加强了,基础稳固了,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利、水政工作的关心、重视的结果,更是我们全体水政水资源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尽管过去的5年全市水利事业有很大的发展,水政水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非常显著,但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对照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仍存在很多问题,面临很多困难,水多、水少、水脏,水土流失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就水政水资源工作而言,一是社会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少数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行政与管理工作还存在“两张皮”现象。我们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实际问题,不注重社会管理的问题还较普遍,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出现。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监督能力还不强。部分县市水政力量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很不适应,难以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和严格执法的作用;水资源管理方面,对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还需更加全面、准确和及时;行政监督的相关制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基础工作薄弱。水资源总量底子不清,行政区域水资源规划没有出来,无法科学配置水资源。大多数流域没有开发利用规划,建设水工程随意性大。水质情况心中没底,无法保障饮水、用水安全。四是执法力度还不大。现行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贯彻,社会水事违法现象比比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亟待克服。五是化解水事纠纷的机制还不完善,应对水事突发性事件的预警机制还没有全面建立。
以上问题,有的是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法制建设滞后在水利行业的反映,有的是传统水利的思维惯性和工作习惯的表现,有的是工作不落实、不深入的体现。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对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将带来严重影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十一五”时期逐步加以克服。
(二)、“十一五”水政水资源工作基本思路和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后的第一个5年规划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旅游名市的重要时期,是承前启后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和水土流失严重四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同时随着“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等理念的提出,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已经摆到重要的位置。因此,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非常艰巨。水利工作必须以解决水问题、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保障。水政水资源工作是水利工作的核心和灵魂,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大局,直接关系到水利基础产业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水政水资源工作地位越重要,我们肩上的担子就越重。
新形势、新任务,对水政水资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颜新民局长在全市水利(水务)局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市“十一五”时期水利的六大目标:防洪安全目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水能资源开发和地方电网建设目标;发展水利经济目标;水文、水利信息化发展目标。这六个目标都与水政水资源工作有密切关系,水政水资源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大市、构建和谐郴州的要求,强化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水行政管理能力,探索科学管水、依法治水、强化水资源保护的新途径,努力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和水土流失严重等水问题,保障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这一思路“十一五”期间,水政水资源工作应围绕以下三大目标而努力。
一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务一体化目标。通过水利体制改革和创新,市县两级力争全部成立水务局,基本实现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城乡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理的水务一体化目标。实现“三个统一”,即实现城乡水资源、地表水、主水与客水的统一配置,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再生水四用的统筹安排,水量、水质、水能和水域的统一管理。从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
二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社会管理目标。要建立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和管理服务等体系。建设一支规范、统一、有力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水事案件,协调处理水事矛盾和纠纷。健全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依法对涉水事物进行管理和规范,维护社会用水公正,通过完善预案,增强应付涉水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水资源高效利用、水资源有效保护目标。搞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并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逐步建设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制度,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努力提高乡镇供水能力,广泛应用节水灌溉技术,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根据河流的纳污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总量,防治水污染。使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基本建立全市供水管理体系、水资源管理体系、水资源保护体系、节水型社会体系。
(三)、2006年水政水资源工作打算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水政水资源工作要紧密联系水利中心工作,明确任务和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水政执法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法制意识
搞好普法和水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观念。各地要继续做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工作,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各县区市要按照水利部、水利厅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水利部门加强保障饮水安全的有关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方面是对水利系统职工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另一方面是向社会进行宣传,要使人们按照水利法规的要求,从事水事活动,遵循水的供求平衡规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保护水土资源,为依法治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后市局每年举办1-2期集中培训,为县局培训骨干,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每月、每周要组织水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或培训,学习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建立一支“文明、公正、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2、要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行政许可工作的开展,规范行政行为
今年,全市要着重抓依法行政、依法许可、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水行政许可的依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水法》等一系列水法律法规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促进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真正落实便民原则、公开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市局将要组织各有关行政许可职能科室进行配套制度建设和规范程序,规范各项行政许可审批,要全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并全部进行书面台帐登记和上网公布有关受理、处理情况,杜绝发生违反法定条件或者材料不全受理或审批行政许可的现象。各县市区也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许可的要求,切实落实好该项工作,从而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许可的进程。市局计划在年内对各县市区的行政许可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抓水利行政许可工作的开展。
3、从规范和效能入手,加大执法力度
从今年开始,我们要以规范和效能为主题,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是指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另一方面是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要从机构、编制、人员方面予以保障,将执法队伍纳入公务员管理;要加强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水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和人身伤害保险、执法津贴等执法保障建设,改善执法条件,解除执法人员后顾之忧。规范化建设还要求我们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要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水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执法能力也是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目前,社会上水事违法案件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打击不力。各地要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法,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执法检查。今年,市水政监察支队将围绕河道管理、规费征收、水土保持三个重点组织几次较大规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力争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大突破。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重点针对河道非法设障、采砂人员乱采滥挖、不接受河道主管机关的管理、不办理采砂许可证、不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进行专项整顿。同时重点对水库水域污染、水库违章建筑、河道违章建房、河道违章建电站、建桥、违法取水等较大案件进行查处。把行政干预大、在群众中不良影响大、对水资源破坏性大硬骨头案件作为直接查处的重点。对城市供水企业和发电企业拒缴水资源费要重点查处;对造成大规模水土流失,拒报水保方案,拒缴水保规费要重点查处,各县市区大队2006年都要查处几件大案要案,市局将要检查督促并抓好落实。今年,市县要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巡查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案件督办制度,奖惩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这里我还想讲一下水利综合执法问题。现在各级政府组成部门都在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法规的执法主体,对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你们都是以水利局的名义进行执法,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探索新办法,要整合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切实解决力量单薄、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4、强化水资源管理,使水资源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国务院119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以国务院条例形式颁布实施(4月15日)。这是我们水利行业的一件大事,为推进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全面贯彻实施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我们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广泛宣传,掀起新的水法律法规宣传、学习高潮。同时要以此为契机促进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继续以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为重点,加强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一是认真搞好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对取水许可证开展年审工作,掌握全市取水情况。二是对新上的取水工程认真搞好水资源论证和审批许可,三是认真搞好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今年内力争铺开全市的地下水、地表水水质水量概况调查、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调查和供需水量平衡分析等论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提供可靠的依据。四是完成全市排污口的调查工作,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入河排污管理,通过调查,掌握全市排污口分布状况,对我市水域的水质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五是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力度,强化征收措施,确保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到位,拓宽水资源费渠道,2006年全市水资源费征收要争取达到450万元。
5、保障饮水安全和防治水污染,加强水资源保护
我们水政水资源工作要围绕保障饮水安全这一水利首要任务,从饮用水源保护入手,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我们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抓好水资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一是要认真完成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二是加强水(环境)功能区管理,以《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为依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开展确界立碑工作,严格取、退水建设项目审批。三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四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协调环保部门联合制定相应的规定,建立排污口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环保部门审批的规范程序,共同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五是加大水资源质量监测力度。六是制定好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工程。水利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力度,并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增加100个国家级试点县,1000个省级试点县。因此,我市也要抓住机遇,县市区有条件的,要积极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出申请,全市争取1-2个县能列入全省试点。
我们要以此为动力,理顺水务管理体制,推进一体化管理进程。水务管理一体化,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成立水务局的县,要尽快转变职能,切实加强城乡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尚未成立的县市区,要抓住机遇,创造条件,积极跟进,尽快提出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报当地党委、政府。今年全市要力争1-2个县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能取得突破。
7、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考评工作,落实执法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准则,一方面,我们要依法加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加强自我行为的约束,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根据依法治水的要求,省厅已经连续两年对市局进行执法质量考评。今年,省厅将进一步修订完善考评办法,并要求市局对各县市区进行考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市局今后对县里的防汛抗旱、水利建设、综合目标管理、水行政执法四项考核以市委市政府二办的名义发文,提高档次,扩大影响。因此,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窗口和各承办单位的行政许可分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优质服务;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确定执法责任工作。重点抓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落实具体任务。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考评工作是我们提高涉水事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今后市局在每年年底要组织对县市区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8、积极化解水事矛盾,调解水事纠纷
化解水事矛盾,维持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责。我们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因水污染、用水灌溉、水能开发引发水事纠纷的新情况,积极探索调处纠纷新办法。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建立以制定县际边界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利规划和建立边界水事活动规约及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机制,注重对纠纷隐患的摸底和排查,并大胆尝试运用水权理论指导水事纠纷的调处。通过应用水权理论开展规划和用水权的界定,使调处工作有科学、合理的依据,寻找到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水事矛盾。要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办法》的规定,从水利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审批、执法巡查等几个方面加强事前监控,有效防止和减少水事纠纷发生;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以及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关于水土保持工作
(一)、“十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与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经历了从起步到全面发展的过程;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历了从无到逐步壮大的过程。这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意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加大工作力度。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监督执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市本级及资兴市、桂东县先后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临武等县也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利局及资兴、苏仙、宜章、桂东等县(市、区)水利局先后设立了单独的水土保持科(站),其他县(市、区)水利(务)局都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2、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自《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许多地方将6月29日定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日,特别是近几年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结合水法的宣传,采取开办电视专栏、张贴标语、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有效的形式,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为全面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3、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5年来,我市的桂东、资兴、汝城、安仁等县(市)先后被立为水土保持国债重点治理县,其他县(市、区)也自筹资金进行了水土保持小流域重点治理,全市共有22条小流域开展了以“山、水、田、林、路”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000hm2,修建了一大批蓄水保土工程。通过综合治理,我市的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51.2%增加到2005年的62.3%,累计减少土壤流失量为194万吨,同时还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和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近4万人。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各地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积极预防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克服各种困难,狠抓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加强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工作,督促开发建设项目业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建设中坚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5年来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08个,征收水土保持规费500多万元,同时还查处了一大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有力地促进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
5、搞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促进水保工作上新台阶
2002的我市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纳入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随后于2003年郴州市编委下文(郴编办[2003]83号)批准成立了郴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三处监测场点的建设项目也于2005年全面完工,将于今年正式投入监测运行,从而标志着我市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起步较晚,尽管这几年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自己的不足和差距,目前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主要还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仍然不强。一些地方重经济利益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利益的现象还屡见不鲜。二是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较低。省级审批立项的建设项目基本上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市级和市级以下审批立项的建设项目仍有大部分未按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三是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率较低。各地在征收水土保持规费过程中,遇到的行政干预以及被政府和一些领导随意批准同意减免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四是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太好。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却不完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去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几乎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均未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五是项目审批部门把关不严。有些开发建设项目未按《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履行水土保持相关义务,没有办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上报审批立项的问题比较普遍。六是监督执法能力还不够强。预防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不足、装备落后、执法力度不大、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重收费轻监督管理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在综合治理方面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十一五”期间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水利部提出,水土保持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实现“两个可持续”,即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根据省厅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到“十一五”末期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健全组织机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95%以上,水土保持规费征收面达到100%,规费入库率达到90%以上,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10 km2,森林覆盖率达到65%;初步建成覆盖市级监测分站、4个县级监测站及部分基层监测点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有效控制人为因素产生的水土流失,使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建设生态大市提供支撑和保障。
围绕“两个可持续”和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目标,在“十一五”期间甚至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应主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任务:
1、做好监督保护工作,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这些年来,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依法认真履行监督保护职能,在监督保护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目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各种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大量的房地产开发、水能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开发程度越来越大,人为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因此,我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把监督保护工作抓上去,突出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2、做好生态自我修复工作,促进大面积植被恢复
汪恕诚部长提出,要把生态修复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核心理念,把其放在生态建设的重要位置。这些年来,各地都加大了封山育林的力度,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恢复了植被、提高了土壤蓄水保土和涵养水源的能力,减轻了水土流失,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当前,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关键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在生态修复中的实际问题,要搞好基本农田、水源等基础建设,着力推广沼气、节柴灶等生活设施建设,要积极出台能让群众受益的政策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修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要继续抓好试点和示范工作,用生动的事例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和生产方式,走生态经济良性发展之路。
3、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土地生产力
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是治理水土流失最重要、最主要的途径,也是最能让群众直接受益的水土保持手段,是水土保持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我市的资兴等地积累了许多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各地要不断加大对重点治理的投入,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选择那些水土流失特别严重、人口密集、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在具体工作中还应正确处理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关系,在强调生态自我修复的同时并不是要放松或放弃人工治理,总的要求是在点上开展重点治理的同时,在面上更多地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只有依靠二者的合力去治理水土流失,才能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目的。
4、做好面源污染控制工作,维护饮水安全
近年来,饮水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饮水安全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指标是水源受到污染导致水质下降。我市大多数水源处在山区,由于水土流失的发生,水土流失作为载体在输送大量泥沙同时,也输送了大量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从而导致大面积的水质受到污染。而水土保持最基本的技术路线就是改变水土流失区的地形条件,就地拦蓄水土,增加降雨入渗,涵养水源,在增加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对水质起到了保护和过滤的作用。因此,保护水源,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部门责无旁贷。在我市也有许多控制面源污染的好做法,比如“猪-沼-果”的生态农业模式,既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和牲畜粪便排放,减轻了面源污染,又发展了生产,改善了群众生活条件。当然,目前从总体上来说这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还需要我们共同探索控制面源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政策体系。
5、做好秀美家园建设工作,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人居环境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水土保持工作如何体现与时俱进,改善人居环境是一个重点努力的方向,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是更高层次上的水土流失防治,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发展。
当前,在继续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拓宽和延伸水土保持工作领域,丰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内容。要积极面向城镇和居民比较集中的区域,做好城镇水土保持工作,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服务,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城市美化、城郊旅游观光、生态休闲等结合起来,为人们提供促进身心健康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居住、休闲、观光、旅游场所。
6、做好监测评价工作,为生态建设提供科学支撑
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生态建设宏观决策,关系到水土保持事业自身的发展。目前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已经成立,配置了部分监测设备,建设了三处监测场地,但县级水利部门除资兴配置了少量的监测设备外,其他地方都还是空白,可以说我市的监测评价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今后必须通过多渠道、多层次落实监测评价经费,购置相应监测设备,加强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为水土保持行业服务,同时还要积极面向社会,为全社会服务,力争以监测评价为切入点,建立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利用监测成果为我市生态建设服务。
以上六项工作是我市“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的主要任务,它们相互联系,各有侧重,我们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实现“两个可持续”的目标。
(三)、2006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今年市水利局党组提出了“1333”的工作思路,其中“1”就是围绕建设生态大市一个目标,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由此可见市水利局党组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2006年我们全体水土保持工作者要以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为重点,以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安全、努力建设生态大市为目标,积极有效地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经研究现提出以下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
1、目标任务
2006年总的目标任务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预防监督工作,预防和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力争达到50%以上;各级征收水土保持规费达到30万元以上,开征了煤碳基金的县(市、区)水土保持规费返回比例不低于30%;各级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不低于3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各地要有零的突破。
2、 2006年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改善水土保持工作环境
2006年要继续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除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以外,建议向资兴、永兴等地学习,将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及部门文件汇编成小册子发放到所有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人员,让他们学习,增强他们的水土保持意识和遵守水保法的自觉性;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面向领导、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知识,通报水土流失状况。要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使开发建设单位积极主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水保执法队伍的素质
预防监督是水土保持工作的灵魂,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水土保持工作的中心,因此对2006年工作要求我着重讲预防监督工作的开展要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任务包括监督执法、监测预报、城市水保、治理成果管护、自然植被保护等几个方面。目前我市预防监督工作只放在对一小部分工程进行了粗放的方案管理和规费征缴,与国家的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与我们的职责对照,还远没履行起来。因此,我们要抓住重点,不断提高预防监督工作的认识和工作力度,一是要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摸底,摸清开发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数据库并按规定上报备案。二是要把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规费管理关,要采取过硬措施,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加大规费征收力度。三是要锁定重点工程,实行跟踪监管,要按照分类登记-审批方案-征收规费-现场监督检查-水保监测-水保设施评估及竣工验收的程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要通过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形式“四合法”,还要增强服务意识,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守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3)、加强部门协调,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规定,水保方案的编报工作为项目立项、征地审批等行政审批工作的前置条件,但多年来由于相关部门配合把关不够,未能得到很好地执行,因此我们要加强与发改委、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整合有关部门的力量,加强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水保工作,真正将水保方案的编报工作作为项目立项、核准和办理征地、采矿权等手续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注重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水保方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4)、以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为起点,构建水土保持服务体系
市水土保持监测站一是搞好监测场地的管理、数据收集等面上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二是积极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水土保持监测资质”,争取在今年内要获取这两个资质。各县(市、区)水利局应积极与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协作,积极开展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业务,为构建水土保持服务体系打好基础。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相信,有法律法规的强力支撑,有科学发展观指引方向,有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各类典型的成功经验,有我们这支勇于碰硬、乐于奉献的队伍的努力工作,我市的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一定能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
| 文章录入:liushiqiang 责任编辑:liushiqiang |
|
上一篇文章: 陈海平在全市水利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文章: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