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办发〔2002〕45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市努力探索,创新实践,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为全市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三个下功夫”:
一、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50多年来,我市建成了918座水库、49个万亩以上国有中型灌区、8万多处山塘,320处水轮泵站等一大批水利设施,初步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等水利工程保障体系。为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全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管单位的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程的要求之间的矛盾显得愈加突出,主要表现在:
1、单位性质不清。水管单位缺乏科学定性,既不像事业单位,又不像企业。水利工程大部分为综合利用工程,既有公益性功能,又具有一定的经营开发功能,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混在一起,界线不清。这样既影响了工程的管理,又阻碍了水管单位的发展。
2、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之间的管理关系不顺,权责不明,有的地方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内部运行机制不活,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人事、分配制度仍沿用传统计划经济的做法,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经费来源不畅,大量公益性支出财政没有承担。过去,我市37个中型水管单位有拨款的水管单位只有3个,占8.11%,无拨款的水管单位38个,占91.89%。许多纯公益性水管单位本应为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大都被定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有的甚至被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即使有拨款,也远远不能满足工程运行费用和人员工资的需要。全市246个乡镇水管站660名职工只有246名每年有1000元的补助。加上农村税费的改革,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很难,致使水管单位职工的工资发放根本没有保证。
4、水管单位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一方面,水价、电价偏低,水费收取困难,供水水费是水管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供水水价偏低,供水不能收回成本,更谈不上形成供水产业、实现良性循环。过去我市农业供水水价仅为成本的1/3左右,而且收取率仅为30~60%。另一方面,大多数水管单位没能依托行业和自身优势,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大力开展多种经营。
5、机构臃肿,人员总量过剩、结构失衡。因社会及历史的原因,我市水管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科学,机构臃肿,非工程管理岗位多,因人设事,因人设岗,水管单位超员率都在30%以上,效率低下,人浮于事,且人员结构极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无法满足工程管理的基本需求。
6、设施严重老化。水利设施大部分是50~60年代建设的,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加上年久失修、严重老化,相当一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不仅会使工程病险问题越来越严重,造成“先垮工程,后垮队伍”的严重后果,也会使近年来国家相继投入巨资兴建和加固改造的大量水利基础设施面临同样的危险。因此,全面推进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工作十分必要,势在必行。只有通过改革水利工程管理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才能促进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才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才能解决水管单位长期以来面临的诸多实际问题。由此可见,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不仅对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还是对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在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上下功夫
1、健全机构,组织到位
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扎实稳妥,有效推进。为了保证这项改革的圆满成功,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郴办字〔2003〕35号文件,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顾问,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编办常务副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和市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握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改革方案。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分别专题研究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为推进各地的改革进程,各县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协调会。
2、学习培训,宣传到位
为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始终注重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改革氛围。一是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发动。2002年1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宋甲武、副市长易佩康等市领导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计委、财政、编委、人事、物价、劳动等部门的主要领导都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全面把握水利工程形势,认真贯彻学习国务院国办发〔2002〕45号文件,把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此基础上,我们先后六次召开市、县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水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三次召开部门协调会,统一对水管体制改革的认识;同时还两次召开水管单位干部职工座谈会,听取大家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举办专题培训班。先后组织了两次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国办发〔2002〕45号和湘政办发〔2004〕8号文件,使大家对水管体制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思路,从而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出台文件,政策到位
我们认为,水管单位定性定编、重新核定水利工程水价、解决乡镇水管站编制和经费问题及规范水管单位财政支付形式是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四大难点。为此,我们就以解决这四个难点为目标,积极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并采取得力措施与相关部门多沟通、多协调,出台了四个对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文件,从而为全市水管体制改革的强力推进提供了十分关键的政策依据。
(1)为解决水管单位定性与定编的难点,2003年4月28日,我们与市编办共同出台了《郴州市水管单位类别、性质的划分与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郴编办〔2003〕54号文件),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为解决乡镇水管站的编制与经费的难点,2003年9月22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水利管理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郴政办发〔2003〕86号)。该文件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水管站的管理体制;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水管站的职责,确定了其事业单位法人地位,从组织形式、人员、经费上与党政机关分开,依法独立运作;三是进一步落实乡镇水管站的运行费用,既要求县乡两级各按1000元/人年的经费拨给乡镇水管站,又要求每站1~2人的工资由县级财政统发;四是进一步要求提高水管站人员的素质。
(3)为解决水管单位财政支付形式的难点,2004年4月21日,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2〕45号及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2004〕8号文件的要求,下发了郴政办发〔2004〕26号《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对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当中有关水管单位财政支付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4)为解决水利工程水价重新核定这一难点,2003年11月4日,我们与市物价局在抓好水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及时下发了郴价〔2003〕117号文件,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3〕17号及省物价局及省水利厅湘价重〔2003〕144号文件,从而拉开了全市水价改革的序幕。
在市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苏仙区、北湖区、桂阳县、永兴县、资兴市等地都及时出台了
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做好了充分的政策准备。
三、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上下功夫
为了全面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我们按照“统一部署、市县联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原则,市本级率先推进,突破“大型”重点,县级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
1、市级率先推进,突破“大型”重点
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对水管单位进行重新定性定编、定员定岗难度很大。为全面推动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我们首先从市本级抓起,率先在市管的大型水管单位—青山垅灌区管理局进行改革试点。根据湘政办发〔2004〕8号、郴政办发〔2004〕26号及郴编办〔2003〕54号文件精神,我们与市编办、市财政局的同志一道,三上水库,查阅了大量的原始资料和会计凭证,前后召开了四次协调会,编制核定及经费测算方案数易其稿,最后终于取得了共识,由市编委以郴编办〔2004〕72号文的形式,对青山垅灌区管理局的单位性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经费渠道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青山垅水库灌区管理局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二是核定事业编制55名;三是核定人员经费60万元/年,维修养护经费30万元/年;四是尽快完成单位内部改革工作。市本级即大型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这个重点的突破,为各县市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县级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
一是办好县级水管体制改革试点。我们确定苏仙区作为县级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试点。为此,我们局里派出专人加强指导,把握进度,并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苏仙区现有中型水管单位6处,有17个乡镇水管站。长期以来,水管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社会保障没有着落,水费不能及时到位,工程设施得不到及时维修。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苏仙区水利局上上下下思想统一认识高,措施得力效果佳,从分类定性入手,重点抓人员编制与经费的落实,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政府下发了苏政发〔2003〕5号文件《关于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范围和要求。同时,财政、编制、劳动、人事等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历经两年多的艰苦努力,苏仙区作为我市县级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试点县,取得了圆满成功:一是区政府2003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区17个乡镇分别确定一名水利专干,由区财政全额拨款发放工资,自此,长期困扰多年没有解决的乡镇水管站人员待遇问题全面得到落实;二是对全区中型水管单位进行了分类定性、定岗定编及经费测算,并以苏政办纪要〔2003〕36号、〔2004〕22号文件及苏编办发〔2004〕28号文件明确了两个中型水库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其人员经费从2005年1月起列入区财政预算;三是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0万元作为区属水利工程的维护经费;四是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水价改革,对区属中型水管单位的水费征收实行区收区管,对不按时完成水费上交的实行区财政代扣,效果很好。
二是办好水价改革试点。我们确定安仁县作为水价改革的试点。为了办好这个试点,我们局里工管站、财务科与市物价局价格调查队及物价管理科的同志密切配合,深入县乡、水库及村组群众,从宣传发动到水价核算,都给予了相应的支持和指导,并以最快的速度,以郴价〔2004〕68号文件的形式,全面核定和批复了该县的农业水价,每亩在19~53元之间。在此基础上,该县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水费征收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各个中型水管单位的水费征收率都很高,其中大源水库近三年水费征收率达到了98%以上,永定泵站达到了95%以上,茶安水库安仁管理所及永乐渠管理所达到了90%以上。特别是大源水库灌区以乡为单位成立总用水协会,各村分别成立分会的新型管理模式,效果很好。管理所还与5个乡镇签订了用水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利,充分调动了乡、村和广大群众管水用水的积极性,现在每到灌溉结束,灌区干部群众敲锣打鼓,鸣放鞭炮,捧着水费,抬着贺匾送到大源管理所,这几年,水费收缴率达到98%以上。
三是召开会议,及时推介试点经验。为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我们及时召开了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工作会议,及时推介苏仙区水管体制改革和安仁县水价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两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永兴县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编制、水利等部门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借鉴苏仙区等地的作法,将三个中型水管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并下发永机编发〔2005〕2号文件,核定编制60名,经费实行6000元/年的财政定额补贴;桂阳县的莲塘、贤江、方元、肖家山、飞仙、余田和资兴市的半垅、杨洞及临武县的长河等中型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年底有望取得成功。乡镇水管站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苏仙区、临武县、汝城县已经将乡镇水管站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嘉禾县对乡镇水管站的人员经费实行县财政预算每年支付5000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从乡财政代扣的方式解决;桂阳县、永兴县、安仁县、资兴市、北湖区及桂东县等地则实行每年定额补贴5000~8000元的方式解决乡镇水管站的人员经费问题。宜章县学习借鉴安仁的经验,加大水价改革力度,不仅对农业水费进行了改革,而且对黄岑水库向城镇供水的水价进行了重新核定,并上报市里批复,其城镇供水水价达到了0.46元/方。嘉禾、临武、北湖、桂阳等县都已经完成农业供水及城镇供水的水价测算工作,并上报市物价局待批。
我市水管体制和水价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的改革还不彻底,与省厅的要求和兄弟市州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继续创新实践,把我市水管体制和水价改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